宛城管许准字〔2023〕第233号
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配电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91411300786222421J
行政许可信息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宛城管许准字〔2023〕第233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许可内容 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配电分公司(联系电话13949326738),广场南街南阳离职干部休养所门前北侧至广场南街中州路交叉口东南角,因电力地下电缆损坏,需在路东人行道顶管围挡一处3m*3m。该项目属于供排水、水、电、气、暖、信等市政基础项目,按规定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由施工方作出承诺,在工程结束后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市政专业维修队伍按原貌修复,不再收取城市道路挖掘费。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8-16 00:00:53
有效期自 2023-08-17 00:00:53
有效期至 2023-08-23 00:00:53
许可机关名称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承办人及执法证编号 闫 伟 16160099286 王占营 1616009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