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管许准字〔2023〕第190号
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配电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91411300786222421J
行政许可信息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宛城管许准字〔2023〕第19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许可内容 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配电分公司,联系人(电话13949326738),因张衡路公安局家属院西侧往东过张衡路工农路交叉口200米,电力管道不通,需在路南人行道顶管围挡3处(3*3m*3m),设井3处(3*4m*1.5m)。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6-26 00:00:20
有效期自 2023-06-27 00:00:20
有效期至 2023-07-16 00:00:20
许可机关名称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承办人及执法证编号 闫 伟 16160099286 王占营 1616009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