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执(宛)城罚决字﹝2023﹞第6-0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瀚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11326198403125531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综执(宛)城罚决字﹝2023﹞第6-07号 | ||
案由 |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 ||
违法事实 | 河南瀚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职教园区皇路店镇街南村迎宾大道以西、产业大道以北建设的鑫城·富贵居2#楼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擅自建设。 | ||
违法依据 | 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
行政处罚类别 | 罚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按照《关于对部分处罚裁量区间标准进行界定的通知》(宛城管执【2023】19号)规定,处人民币玖仟玖佰捌拾肆元柒角(¥9984.7)的罚款 | ||
处罚金额 | 0.99847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金额 | - | ||
行政裁量标准等级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05 | ||
执法主体名称 | 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 ||
承办人及执法证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