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执(宛)城罚决字﹝2023﹞第6-06号
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阳市鸭河工区鑫城农产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2921197307183210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综执(宛)城罚决字﹝2023﹞第6-06号
案由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
违法事实 南阳市鸭河工区鑫城农产品有限公司在职教园区皇路店镇街南村迎宾大道以西、产业大道以北建设的鑫城·富贵居2#楼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擅自建设。
违法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七十一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行政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处建设工程造价8%的罚款,项目工程造价15997059.70元,罚款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玖仟柒佰陆拾肆元柒角捌分(¥1279764.78)
处罚金额 127.97647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金额 -
行政裁量标准等级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05
执法主体名称 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承办人及执法证编号